高院半天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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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離奇地出現在金鐘的高等法院…

當然在下不是律師,也沒有犯什麼法,只是去盡公民的義務…

9:40分去到陪審員集合處,內裡已經有三十多人,各自呆呆的坐著看錄影帶,電視播映著陪審員的抽選程序,第一次看,倒是十分有趣。

中英文版本都播完之後,就是點名的時間,一個個出示身份證,法庭人員就像婚宴的迎賓一樣,找出名字,然後剔一剔。

點名完畢,法庭人員宣佈有幾個人缺席。根據法庭的傳票所寫,無故缺席者可以被罰$5000,他們會否真的要被罰呢?真的不知道。

之後一行幾十人,浩浩蕩蕩地乘電梯上法庭。

雖然法庭傳票有寫要穿著合適的衣服,但在下發現在下穿恤衫西褲打領帶,居然是男性中穿得Formal的一個。T恤牛仔褲的,比比皆是…

在下從來只會在電影及電視看到法庭的內貌,這次倒是第一次親身入內。

一入去就感覺到控辯雙方律師及師爺作出的全身目光檢查,或許他們是要在這個掃瞄中找出任何對己方不利的陪審員,如抽中時加以反對。

根據法庭派的陪審員需知,控辯雙方律師及被告,都有權反對任何人出任該案的陪審員而不需要作出任何理由解釋。

法官進庭,眾人起立,坐下。法官簡單講述案件的性質,預計審訊日數,還有陪審員的工作及抽選程序後,抽選隨即開始。

一開始抽頭兩個,都申請豁免,理由各有不同,法官很認真的問他們,你們要處理的工作是否無人代替,是否可以推遲等等,當他們都一一否定之時,法官也批准了他們的豁免。比在下想像中,好像更輕易地得到豁免…

接著,巧合地連續抽中女性,因為案件的性質關係,辯方代表律師就不斷起立進行反對。反對得兩次,在座的女性都知道就算抽到自己也不會被選中,於是行出去時就連身份證都不拿出來,等待辯方的反對。而這情況還要一直持續,怎都抽不到男性,覺得有點開玩笑的成份。

法官最初有用英文講明,審訊會用中文進行,如果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就要盡快提出,但結果也有外藉人士,被抽到,行出去,出示身份證登記之時,法官問他的中文程度是否足夠,他才如夢初醒,被法官請回原座。

雖然當日男性被選中成為陪審員的機會極高,但在下還是沒有被抽中。原本沒被選中的人,正常來說要移師到另一法庭繼續進行抽選,但當日高等法院只得一件案件,故此沒被選中的人就此解散。

當其他人都急急腳去最底層LG4轉乘地鐵巴士離開,在下就在G/F出電梯,反正難得一來,就去拍拍那個經常在電視見到的水池留念。

今次抽不中,將會有兩年的豁免期,再加上或然機會率,分分鐘要十年後才有機會再被抽到。

其實做陪審員,都算是人生的一個難得的經歷,如果抽中,在下是不抗拒去做的,但總是會擔心,如果因為做陪審員,而工作上要放下一兩星期甚至更多,會不會影響前途?

雖然有法例保護陪審員不能被歧視,但好簡單,公司在續約的時候,上司暗暗地考慮到這一點而不續約,那也不是法例可以阻止的。

無論如何,這也不需要在下考慮了。反正現在正是忙碌之時,努力工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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