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VS Facebook:社交網站赤壁之戰,網絡打手威力盡顯




今天看到新聞,說Facebook請來國際知名公關公司,在社交網絡利誘記者及博客撰文打擊Google,被傳媒揭發。

到底這個世界網站排名No.1 VS No.2的社交網絡赤壁之戰,暗地裡怎樣發展?同時香港的美容博客界也有同樣的明爭暗鬥?和大家一起探討。

 

今天看新聞,發現了這樣的一篇:

美國新聞網站《Daily Beast》報道指,facebook聘請公關公司來抹黑Google,包括發放Google的負面新聞,又利誘網誌作者調查Google涉侵犯用戶私隱一事。網站聲稱發現了該公司受聘於facebook的證據,fb亦有發言人向他承認此事,指fb此舉是因不滿Google利用fb的資料來推出自家社交網絡服務。Google和facebook皆沒對報道回應。

在下上網搜尋,發現了原文的報導,了解到更詳細的內情,大致總結如下:

※ 5/6,USA Today發表了一篇該公關公司受聘於一間不知名的公司去攻擊Google的報導
※ 正當大家懷疑攻擊Google的是Apple或者Microsoft的時候,Daily Beast於5/11作出了另一報導
※ 某公司請來一間世界知名的公關公司,向報紙發放反Google的故事,引導傳媒調查Google侵犯用戶私隱的事
※ 公關公司邀請一位有影響力的Blogger撰寫攻擊Google的文章,以保證文章會轉載至華盛頓郵報等大型報章作利誘
※ 該Blogger拒絕公關公司的邀請,更把有關的電郵公開
※ 兩篇報導就把真相連結起來 ~ 幕後黑手是Facebook
※ 鐵證如山之下,Facebook發言人承認他們有聘請該公關公司,目的有兩個。第一:調查Google在社交網絡中侵犯用家私隱,第二:懷疑Google使用Facebook的資料在其門下的社交網絡
※ 事件因為USA Today進一步的報導而火熱:報導指兩位知名的傳媒人,包括一位前CNBC科技記者及另一位前政治記者,涉嫌受到公關公司的指使,煽動其他記者擴寫關於Google侵犯用家私隱的文章

如欲看原文報導,可以按以下的連結:

http://www.usatoday.com/money/media/2011-05-06-google_n.htm
http://www.thedailybeast.com/blogs-and-stories/2011-05-12/facebook-busted-in-clumsy-smear-attempt-on-google/

你說這很黑暗很奇怪嗎?其實一點也不出奇,商業世界本來就是充滿如此的黑暗謀略,靠打擊對手而提升自己的業績,每天都在發生,任何行業都有,只是今次吸引在「社交網絡的龍頭公司用社交網絡作手段」而已。

Google和Facebook有幾龍頭?根據權威網站調查公司Alexa.com的數據,Google及Facebook是現時全球網站排名的No.1及No.2。

雖然Google因為有搜尋器的協助,在用家滲透率上勝過Facebook,但Facebook卻在Pageview上一直和Google咬得很緊,近期更有一舉超越Google之勢,因為用家每次在Facebook都會點來點去,但用Google卻是Search完就走。

故此Google VS Facebook,可以用「赤壁之戰」來形容,誰勝出了,就可以一統天下,而這樣重要的戰役,用盡光明與黑暗的手段去爭取勝機,是非常正常的。

社交網絡是現時最有效的宣傳/打擊工具這一點,其實已成不變的事實,只是大眾及很多傳統公司不知道其威力,才會覺得這是很新鮮有趣。

在下早前於《博客活動失控 VS 網絡打手招聘》就寫過網絡打手的情況。

「網路打手」除了撐自己的公司外,「打」競爭對手也是重要的工作。而上次和今次的文章報導的情況,其實是一模一樣,只是規模不同:

IT以時薪HK$40-$80請網民做打手,而Facebook就用了估計上千萬的價錢去請國際知名公關公司做打手。

以等價交換的原則看,價錢分別很合理。IT請打手,帶來的可能是幾百萬的生意額,但如Facebook的打手計劃成功,帶來的可能是數百億的利益呢!


覺得社交網絡的戰爭很黑暗?沒錯,這是不能忽視的現實,想加入這個世界的朋友,請先有心理準備。

但原來除了在社交網絡「頂峰」暗戰的Google與Facebook,原來在「山腳」也有同樣的事情發生。

今天在下的Facebook Wall,快被以下的這條連結洗版,剛好就是提及社交網絡的「山腳戰線」。

http://www.theztyle.com/blog/space.php?uid=10558&do=blog&id=95176

內容大概是說某飲品公司同時在三個Beauty網站向各自的會員提供30日試飲。有不少Beauty Blogger可能是為了提高抽中的機會,同時在三個網站報名。

而結果部分Blogger幸運地被兩個Beauty網站抽中,於是便出現有人有兩份試飲,很多人一份都沒有的情況。

而試飲的代價是要交試飲文,而據聞部分中兩次獎的幸運兒,懶得做掩飾來個「一文兩貼」~把同一篇文登在兩邊中獎網站,被發現後引起沒中獎及只中一次獎的參加者不滿。

在下不是那個界別的Blogger,不了解內情,不方便評論誰是誰非,但無論如何,也帶出了公司與Blogger之間,與及Blogger及Blogger之間,有很多潛在問題需要解決。

公司方面,如果能夠一早列明「一個人只能中獎一次」,同時嚴格執行的話,那旁人看上去就會覺得較公平,對公司及產品的形象都有正面幫助。

Blogger方面,很難一概而論,香港人喜歡著數舉世聞名,在下不知原本的遊戲規則如何,但如果有人幸運地中了兩次獎,而規則沒寫明不能中兩次的話,道理上領兩次獎是沒錯的。

不過情理上是否OK?這就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了。人人寫BLOG及參加Blogger Event的出發點都不同,有人的終極目標是爬上社交網絡的山頂,也有人只想在山腳拿拿著數而已。

一心只想留在山腳的Blogger,領兩次獎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一份獎品都價值$600,贏多$600當作是中個六合彩四五獎也不錯。

但如果是想向上爬的就要好好考慮了,這額外的$600可能會帶來公關公司的Blacklist,帶來其他Blogger的不滿和攻擊,這就像是一塊塊滾下山的大石,嚴重阻礙你向上爬的機會。

個人覺得,這次事件的對錯,在於大家寫BLOG所抱的心態。

對於局外人的我們來說,這事件可以作為一個良好的參考,讓大家知道「食得鹹魚」要「抵得怎樣的渴」,他日在遇上類似的情況時,有更好的判斷。

換了你,你會選擇爬山還是留在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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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回應: Google VS Facebook:社交網站赤壁之戰,網絡打手威力盡顯

  1. Corry

    兩邊中獎的case
    最沒趣的應該是支援抽獎的Blog吧
    這麼容易就抽到
    會給人原來市場重疊這麼嚴重的感覺
    是不是也代表實際人流不大?

    • 劍心

      你是Assume他們真的是抽獎,如果如此真的人流不算多。

      但,真的是抽獎嗎?

  2. 房屋貸款

    企業要成功就是要不擇手段

  3. Choi

    我是新手!當然希望也可有天能爬上山頂看看壯麗的景色
    我也有聽聞過這件事件!$600換來以後的blacklist?
    坦白說!600000我也覺得不值得
    也許這是過程!開始叫徐明白到結果的重要性

    • 劍心

      值不值,因人而異,所以很難說對或錯…

  4. Corry

    只要不是客戶方出了問題(產品不實過期劣質)
    基本上有新聞比沒新聞好
    有話題比沒話題好

    可能我不是香港人
    不懂為何兩邊中獎只能領一邊?
    同次抽獎要計
    以後同月份要不要計
    同家公司要不要計
    要公平
    通知全世界等著
    到時從飛機上把獎灑出去算了

    • 劍心

      個人覺得是很多人把今次的抽獎,當作是「一個抽獎分三個地方報名」,所以有此反應。

      其實嚴格來說,這應該是三個獨立的抽獎,有運抽中兩次得到兩份,道理上是沒錯。

      但道德上是怎樣,在下就真的覺得很難說…還是留給那個界別的朋友判斷吧。

  5. 阿康

    還以為只有內地才有什麼五毛黨五分黨, 想不到這東西還真是世界通行….

    天下烏鴉一樣黑(負能量被觸發了)

    • 劍心

      其實這應該是外地先有的,內地只是這個山寨化和系統化,形成了水軍五毛黨。

      這個世界就一定有這些烏鴉的黑,只要了解接受再避險就可以了,不需要變成負能量影響自己的。

  6. 過路人

    所謂廣告都是亏亏其談,你可以說誤導(要最少、最快的速度和時間去介紹)

    就以某BLOG,經常掛在嘴邊的"在下開BLOG以來專門研究收視,約略統計有八成的劇都是收視和大眾可觀性成正比的"

    失實、虛傳、誤導、自圓其說

    實質上我們經常都聽到例如
    "連醫生都用"、"專家都信"和"做了調查X %都用"

    多少成是真,多少又是虛傳、誤導…
    在資訊爆炸的年代,個人認知、判決力佷重要.

  7. shadowzo

    G記樹大招風,潛規則被浮面,我覺得大多數人只是「裝震驚」,其實心知肚明

    BB事件,我起初不解,問人才知道是怎樣一回事,不在其界,也不敢貿然亂說什麼

    山頂或者山腳外,也可選另一條路,一條不存在,不知道有沒有的路

    • 劍心

      對於不太熟悉社交網絡的人來說,是會有「真震驚」的,因為他們不能連想到這個虛擬世界都是這樣。

      至於山頂山腳,在下提及的都只是一個叫「社交網絡」的山,寫BLOG也不一定要爬這個,如你去爬那個叫「掃雷」的山也是可以的,雖然上山的路一片迷霧,不像社交網絡山那樣清晰,但也是有機會登頂的。

  8. Bel Bel

    食左兩家茶飯的 Blogger, 其中有超過一半都係有人氣, 有些都算係爬到幾近山頂的位置, 她們係私邀和 event 的常客。反而好多在山腳的 Blogger 就無中過。

    我覺得 Blogger 之爭, 只不過是現實社會的反映之一, 在充滿競爭、比較和利益衝突的社群, 自然乜野醜事都有機會發生。

    有時覺得那些有人氣的 Blogger, 有些的確文筆很好寫得又詳盡, 有些其實都係一般, 她們有時是嬴了運氣, 我覺得這就是人生。

    • 劍心

      在下不知道在Beauty Blog界怎樣介定山頂山腳,但在下個人認為,不用參加抽獎,直接有公關公司送試用的,才叫接近山頂吧。

      至於人氣Blogger是否靠運氣,在下覺得不盡然。有人靠文筆好而勝,也有人靠打好人際關係而跑出,兩者都是有付出的等價交換,運氣反而是次要呢。

  9. 馮友

    根本這些事人人皆做,只是這次FB被抓到痛腳

    原本近年來FB的名聲日下,外國亦紛紛出現欲取代FB的新興交友網站,相信是次事件令FB雪上加霜。

    Google甚麼也不用做又有得利,好野!

    • 劍心

      也不盡然,Facebook也是有研究過Google有可能侵犯私隱才出手的,而在下相信Google也有這樣做,只是不知道是多是少。

      事件讓大眾更關注Google對私隱的使用,可能對Google的發展有影響。

  10. m34

    我自己是女仔,反而唔係好明beauty bloger之間的鬥爭。(唔知算唔算鬥爭?)做一個有熱誠的bloger唔係應該對自己有興趣o既範疇有承擔。唔係好明白bloger成日貪小便宜,爭試用品o既心態。我自己都鍾意研究護膚同飲食,但寧願花時間研究唔同理論,營養同生物學知識。加上美容纖體同健康飲食有好多偽科學,學多d知識充實自己就唔會誤導讀者。踏實寫有參考或閱讀價值先係登’山頂’o既正途,本人就唔多鍾意睇充滿鱔稿o既blog。

    • 劍心

      重點如在下文中所說,不是人人都喜歡登山,有人就是把在山腳拿拿著數成為終極目標,在下身邊有好幾個朋友問過在下怎樣寫BLOG,而她們說目標是「R Sample」……

      再加上女性之間妒忌心重,人家有試用自己沒有,很多時就會激起爭奪之心,也造就了那個界別的風起雲湧了

  11. 直実

    我覺得d blogger好無腦又係度爭d無用ge野, 600蚊又點? 正常人根本就唔需要食維他命補充劑, d廣告商好勁d包裝真係同phd奶粉有得比

    我一直都好祟拜Mark真係有dd失望, 不過我應該檢討下我點解咁傻咁天真先係, 最近睇左劍心死正直o個篇文覺得點會俾人呃錢, 但諗諗下自己都係咁因為一直以黎遇到ge都係好人

    • 劍心

      也許妳年輕無敵,但年齡再大一點的女生,為了美顏什麼都會試的心,卻是很強烈的,會爭這些不足為奇…

  12. 灰先生

    始終,灰帥不熱衷這些商業活動,產品試用只偶爾為之。什麼明爭暗鬥太煩人,還是專注在自己的創作好了。

    • 劍心

      人各有志,專注創作遠離商業也是一條路,請堅持努力。

  13. Corry

    求中獎換獎集點衝人氣投票等行為
    無論是做人頭求親友重複報名本來就很正常
    Blogger點解不可?
    一般主辦方會過濾太誇張的系統作弊力求公正
    BB事件只是碰巧中的碰巧
    中獎人自己也沒料到吧?
    或者這只說明了那幾個Blog的流量或參加人數很低?

    • 劍心

      觀看原文的留言,似乎爭論的著眼點在於知道自己中了兩次獎後,是否應該自動放棄一份。

      倒是很想知道公關界別會怎樣看這件事,會對雙重領獎的Blogger有什麼看法?

  14. 嚴明

    對啊, 其實在商業世界裏, 一向都是這樣, 根本不是新聞. 在政治世界裏, 這就更專業, 因爲政治領袖更明白一個道理, 大部份人都是盲從附和. 只要合法, 無可不用其極.

    • 劍心

      在政治世界裡大家都明白這些潛規則,只是社交網絡界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這界別的威力,所以很多人不知道這也是個角力場,而變成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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