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寫這一篇,是到了去完東京,真正投放了大量時間於攝影之後,才決定出手。
為在下投身攝影的過程,作第一篇的紀錄。
最初接觸攝影,是老爸留下來的菲林機,已經不記得是什麼牌子。那時作為一個薯頭打機男,才不會對這些和打機比起來毫不刺激的玩意扯上關係,故此也沒有多用。
2000年,為了拍旅行,拍女友,買了第一部數碼相機,CANON DIGITAL IXUS第一代,4000大元,之後捱到04年,轉了Panasonic FX-7,再到07年初去台灣前,買了Panasonic FX-07。這段過程,以往在「僕の數碼相機進化史」一文中已經有詳述,也不重覆。
讓在下踏出另一步的原因,源自今年初台灣之行。
Panasonic FX-07,拍陽光照片很不錯,但拍昏暗的環境,比起FX-7更差,開閃燈人物白如鬼,不開又有很多Noise。而某日當在下寫遊記,寫到台南的South Park,上網找資料的時候,就看到這樣的一個網站。
而這是在下的遊記,重點在於照片。在下心想,為什麼人家的照片可以比在下的美那麼多?
不是什麼構圖取角度的問題,而是色彩和光暗對比差了很遠很遠。在下用Photoshop執了很久,還是執不到那個水平。
就此,在下請教了好幾位攝影有一定水準的朋友,而得出的結果是,那主要是相機的問題。
朋友說,人家用的是Nikon D80,色彩和光暗對比就是因為那部機的CCD優秀,在下的傻瓜機怎拍也達不到這個水平的,算吧啦。
一直都聽到別人說,要拍好照片,技術最重要,用什麼相機是不要緊的。
經此一役,在下深深的明白到,要拍好照片,就算不需要動用過萬元的頂級器材,但也不能太差。陽光普照的地方用手機也可以拍得很美,但一到昏暗的地方,不同的相機拍出來的效果就高下立見。
以上是在下親身經歷加上朋友解釋得出的結論,如果你是攝影高手而覺得有錯的話,敬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