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間由兩個馬來西亞大學生創立的博客廣告公司,在星馬取得了成功,凝聚了當地的Blogger,舉辦了多項活動及寫BLOG賺錢的機會。
這公司最近準備打入香港市場,到底是怎樣一回事?是否值得參加?和大家分享在下的個人看法。
大約是兩個月前,這公司的員工接觸在下,講述他們的計劃和發展。到底這是一間怎樣的公司?
以下是其官方介紹:
Nuffnang.com是亞太地區首家領先的Blog廣告社區。
我們的平台將廣告商的圖文或視頻廣告成功發佈到超過100,000篇Blog上,並通過他們傳播到各種領域。
Nuffnang.com目前在六個國家設立了辦事處,分別是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澳大利亞、北京和香港。
我們的團隊不斷尋求與我們品牌相匹配的Blogger。我們的廣告商包括花旗銀行、Nokia、Sony、P&G、Nike、雀巢等國際知名品牌。
不僅僅限於Blog廣告,由於為Blog友們成功創建了社區,組織Blog友們參與包括電影點映等等多種多樣的大型活動,我們已為此也感到自豪。
Nuffnang已經被馬來西亞《星報》、新加坡《週日時報》多家主流報紙媒體報導。
官方講完,講講在下的了解和看法:
這公司的經營概念,是集合Blogger,創造一個群體,以此為資本去和大公司爭取廣告,派給參加的Blogger,齊齊賺錢。
做法其實和現時香港的PR公司接近,不過Nuffnang就是專做Blogger市場而已。
一般PR公司的Blogger Event只讓少部分Blogger受惠,但Nuffnang就可以惠及更多,因為結合了廣告的概念。
相信有不少人都試過用BloggerAds或者Google AdSense去賺廣告費,Nuffnang做的就是差不多,是一間廣告代理公司。
而且這是一間比較接觸得到的廣告代理,起碼Nuffnang在香港有公司你可以上門追數,Google AdSense沒有。
另Google AdSense差不多人人都可以申請,而要放Nuffnang的廣告就要入會。Nuffnang會為入會者提供廣告以外的其他優惠及活動,如首映禮、Party等,讓Blogger可以面對面多加交流,增強社群的凝聚力。

其中一個是亞太區博客大獎,2009年在新加坡舉行,看過有關報導,搞得有點像奧斯卡金像獎。而的確,香港是絕對缺乏這一類活動。
社群強大了,有更多Blogger加入,於是公司就可以有更大的討價還價能力,爭取更多廣告,而Nuffnang就像一般的PR公司那樣在中間抽佣營運公司。
以上就是在下所了解的Business Model。
聽上去是不錯,一般Blogger本身很難爭取大公司的廣告及活動,而Nuffnang就是集合這些微小力量代表大家去爭取,爭取成功就和大家分享。
純生意角度看,Nuffnang利用各個Blogger的力量去做生意,Blogger利用Nuffnang的力量去取得獨力得不到的好處,包括金錢和活動,是一個Win-Win的局面。
事實上,這盤生意已經在馬來西亞及新加坡證明成功,已有超過10萬個Bloggers參加,包括在下之前講過新加坡的Blog女皇Xiaxue,報紙電視都有Nuffnang的報導。
但在下肯定Buy的是,這盤生意是圖中兩個馬來西亞大學生Timothy Tiah及Cheo Ming Shen於廿多歲時創立的,太強了,讓在下想起Mark Zuckerberg。

但同一個模式,可以在香港成功嗎?
香港的BLOG生態和其他國家很不同,最大的分別,是寫BLOG的動機。
在下知道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為著數寫BLOG的人,但感覺上香港特別多,而且競爭比較惡性。
如在下早前寫過的兩篇:博客活動失控 VS 網絡打手招聘及Google VS Facebook:社交網站赤壁之戰,網絡打手威力盡顯,可以見到香港人爭取著數的心很強。
競爭大的情況下,Blogger之間友誼少,利益關係多,Nuffnang要在香港創造一個和諧的Blogger社群,難度應比星馬那邊困難。
但換另一個方向想,Nuffnang辦活動和放廣告卻可能是打入香港市場的殺著。
香港人就是愛著數,真金白銀的支票,免費參加特別活動,相信是吸引Blogger參加的一大動力。
當然太多利益輸送是否會影響香港BLOG界的風氣,就是後話,不過Nuffnang有星馬的成功經驗,在下相信他們是有辦法取得平衡的。
在此申報利益關係,在下不是Nuffnang的員工,只是和他們吃過兩次飯聊聊而已。
站於Blogger的立場,有這樣的公司打入香港是好事,也許可以改變一下現時香港頗失衡的BLOG生態。
而看來他們也了解香港人的特性,想到用iPad2吸引Blogger參加。

不過在下覺得大陸Nuffnang吸引人參加的方法比香港更強,他們的做法很簡單:
有1000人參加的話,所有人平分50000元。

用Cash來號召絕對是最強的方法,就等於某些Facebook Page用送iPhone來吸引人Like。
只是召來的Blogger,是否只為眼前著數而不理其他,就很難說了。
參加這公司的社群,有什麼好還是未知之數,但他們在星馬的成績是實在的,公司有相當規模,上網搜尋可以看到很多人在BLOG上展示收到的Nuffnang支票。

如果你不是討厭和別人打交道的「荒野一匹狼」,又或者對用BLOG賣廣告賺錢反感的話,個人認為參加Nuffnang起碼是「無壞」。
是否參加,請你自行決定,但在下相信,會有人看到iPad2就趕去註冊吧,哈!
你覺得這盤生意如何?歡迎留言,如能說出這計劃在香港會出現的問題和漏洞就更好。
因為,在下都想知。





HAHA,小女人我就是沒膽去看是什麼事來,難得劍心的分享啊!我繼續看下先!^^
"把廣告商的金錢帶到你希望的正途之上"-呢句要再深思一下…
但為廣告跑數而出文…實情都好悲哀…香港人不是這麼容易對付,拭目以待。
那在下覺得,錢又無分好壞,廣告賺來的錢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不覺有問題。當然要不要賺也看個人的想法。
另不太覺得有人真的會為廣告跑數而出文,以在下了解現時Blogger的廣告系統計法,這樣做的話實際人工遠低於最低工資,不化算
的確… 始終要讓大家放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過說起抄襲,北京分部面對抄襲的情況似乎比我們香港區的更加猖獗… (汗)
南海十三郎說過「學我者生,似我者死。」
硬件的都可以抄,甚至可以直情在我們上環office旁邊開office,但是軟件方面,例如公司的管理文化、核心價值、對blogger的重視和誠信,如你所說,的確是抄不來的。=]
先向劍心先生說聲抱歉,拿了你的回應版面說話:)
Altia,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錢賺了你當然可以放進自己口袋,又或是,放進別人的口袋,世界上每天也有需要幫助的人,何不透過你的文筆,把廣告商的金錢帶到你希望的正途之上呢?
另外,不要看輕自己,我看過你的blog後也發現你絕對擁有加入我們並投放廣告的資格,我們nuffnang不會理會到底你是大還是是小blogger,我們一樣會為你帶來廣告收益,這點是一視同仁的,也是我們treasure每一位blogger的表現。
來加入我們吧!如果怕麻煩不想贏iPad2,就只sign up和放廣告代碼便可,起碼日後有活動我也能夠找你參加。=]
我是博客關係科專員Kevin,很高興能為你效勞。=]
hi, I’m a reader from Malaysia. I’m a frequent blog hopper and yes, most Malaysians blogger have registered to Nuffnang.
at first, many readers, included me were quite despised at those bloggers (especially those who are famous) who started writing advertisements. i thought they lost their main purpose to blog.
but soon later, i started to read the adverlets as i rarely watch tv now, hence get most of the info from internet, more specifically, from blogs. well, of coz i mainly choose the ones that interest me. so i thought it’s a new platform to advertise things. and Nuffnang indeed did a great job in this field.
i hope nuffnang would be welcomed in hk. but correct me if i’m wrong, i reckon many hong kong readers would be skeptical at the idea at first. of coz i’m not saying it as a whole. it’s just my opinion.
first time commenting here
Nice to meet Malaysian reader here! Welcome!
I agree with you that many readers may not welcome the introduction of advertisements. However, I think it depends on how the blogger deal with it.
In Hong Kong, the idea is both YES and NO. People does not want advertisements, but people want jetso! So let’s see which one is stronger.
I admit Nuffnang is doing well in Malaysia and Singapore, and trustworthy. But again, I don’t know if their business model work in Hong Kong. Let’s wait and see!
我想到的是,公司利用blogger去找生意;反過來說,blogger 也可以聯合起來和公司討價還價。不過,要聯合起來也不是一件易事。
另一個問題:同樣的idea會給人抄抄抄,就好像那些團購吧!不知道這家公司可以生存多久了。我採取觀望態度。
倒是覺得這個和團購不同。團購只需要一個網站和一些吸引的Offer已經可以做生意,但博客廣告不同,需要的是公司和Blogger之間的信任。
這公司是否能夠在香港生存還是未知次數,但肯定的是他們在星馬那邊已成為龍頭屹立不倒。
1000人平分50000元的計劃,或許在內地會有一定吸引力,但肯定在香港不可行;只是我較為在意裡面建立Blogger群體的一欄吧。
至於說Ipad的計劃,我始終覺得抽中的可能性太大,加上生性懶人一個,無謂參加。
對用BLOG賣廣告賺錢反感的話
個人頗為反感,最起碼我是對計劃沒興趣的人。再者我也不相信我有什麼名氣,能在Blog上放廣告吧。
在下倒是覺得香港人對於著想的需求比起內地的人更強,反而是內地的博客可能會更著重建立Blogger群體。
對計劃是否有興趣就真的因人而異,不過在下認為今次這個計劃正是讓名氣不大的人也可以放廣告,如文中所說,與只讓少部分Blogger受惠的博客活動本質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