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藝】06/13:小出惠介和17歲女高中生喝酒及性交事件,不少小出的支持者都為他進行辯護,有說那女性其實是單親媽媽,當事人向小出所屬的事務所AMUSE要求付500萬円,此外還有人認為事主不報警選擇向傳媒爆料很奇怪,證明這是設局。然而有對類似事件有豐富報導經驗的記者說明了事主不報警的原因。
他表示和名人有關的男女糾紛就算上到警局,警察大多會叫他們自己以民事方式解決,特別是在密室中是否涉及強姦等很難找到充足的證據,所以警察都不會對這類案件進行積極的搜查,特別是名人多數會聘請對這類案件十分擅長的律師,讓警察的搜查舉證更困難。
此外因為事件涉及未成年少女,警方需要慎重處理受害少女的身份等顧慮,所以報警作用不大。相反向傳媒揭發的話,能讓世間對事件作出關注,假如事件屬實,的確是比報警更有效地讓犯罪者受罰。
至於小出的粉絲表示那女高中生有喝酒也可能自願去酒店,所以一切都是她自己的責任,這一點受到青少年育成支援中心的營運者反駁,表示應該受到社會保護的未成年少女反而受到責罵是不能容忍的。因為未成年判斷力低,所以更需要受保護。
有人認為那少女有被小出親吻也沒有對共乘計程車作出抗拒,是她輕率的表現,但該營運者直指未成年人士就是會輕率,加上對方是有名的藝人更會讓她的判斷力降低,兩者並非對等的關係,小出作為33歲的成年人,對於輕率的未成年人應該加以保護,但他卻選擇利用對方的輕率而滿足自己的慾望,加上小出本人已說對報導「沒有任何辯解的餘地」作出承認,應該加以重罰。
新聞源自:日刊サイゾ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