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藝】06/16:AKB48指原莉乃閃電移籍至HKT48!昨天報導過她遭前男友爆出16歲失身及有關慾照,這晚她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那人的確曾為她的朋友,為事件含淚謝罪,秋元康在現場表示引起粉絲誤解不容否認,即時命令她移籍至HKT48!詳細內容及電台節目錄音:
昨天《週刊文春》爆出指原莉乃是肉食女,16歲失身及公開慾照事件後,這晚在「AKB48 的 ALL NIGHT NIPPON」電台節目番組中,指原莉乃含淚謝罪。
指原表示最初聽到這消息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看到後大吃一驚,當中有不少情況並非事實,然而這個人的確曾是她的朋友。她之後吃不下飯,巡迴演唱的綵排呼吸過度,事件還未向母親提及,對於各位粉絲在她博客上的留言感到痛苦,向大家說對不起謝罪。
秋元康表示「考慮了很多到底應該怎樣處理這件事才好。無論指原是怎樣,她過去的事引致應援AKB粉絲的誤解是不容否認的,指原莉乃明天起將移籍HKT48。」對這個命令指原以「是」直接回應。
指原莉乃在本星期發售的八卦雜誌《週刊文春》被自稱前度男友的A男出賣,大爆二人有肉體關係,他並把疑似指原的慾照交給雜誌刊登,還說指原是肉食女非常主動,16歲失身給他,二人還一起洗鴛鴦浴等。
HKT48是AKB48的姊妹團,HKT來自福岡市博多的日文名字,主要活動地域是九州地區,於2011年開始招募成員,2011年秋天出道,大部分成員來自九州地區,而指原莉乃的故鄉大分縣亦在九州,福岡的旁邊。
有關《週刊文春》對指原莉乃的報導詳情,請按此。
在此送上這晚「AKB48 的 ALL NIGHT NIPPON」電台節目廣播。
劍心短打:
真的非常迅速,只是一天的時間秋元康已經出手了,先說移籍的事。HKT48還是很新很弱小的團體,指原從主團AKB48「被移籍」明顯是降格,但換個角度看,和犯接近錯誤的平嶋夏海、米澤瑠美、菊地彩香等即時退隊比較,她的懲罰已經算是較輕微,而且秋元康也沒有說她是被逐出隊,可以掛HKT48的身份上AKB48番組,反正現在SKE48及NMB48也有成員加入AKB48,他朝指原以HKT48成員身份「回歸」也有可能。
不過以她的名氣和年紀加入HKT48,在下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會對原有成員產生不良影響,情況就如公司有新部門,人人努力求上進之時,大老闆「空降」一個經理來,變相減低大家上位的機會,換了你是HKT48的成員也未必好受,更何況HKT48平均年齡14歲,放個19歲還要是身負醜聞的進來,你說大家會不會服她?
今次事件有很多人都在罵那個出賣她的男人很差,無可否認他是賤格,但指原14歲加入成為研究生,15歲成為正式隊員,如果周刊報導屬實她16歲失身,那她肯定是違反了隊中「戀愛禁止」條例,犯規受罰理所當然。
過往曾有網友指這個條例很苛刻,今次亦有人說指原一直很努力懲罰太重,甚至說人家私生活都要管有問題。但請留意加入AKB48是自願的事,決定加入就等於要遵守規則,情況有如你踢足球,總不成落場後覺得不能用手打有問題而去拍球,球證給你黃牌紅牌是天經地義的事。你有不踢的自由,但沒有破壞規則的權利。
今次事件看上去似是真醜聞,秋元康應該不會去到用這些手段去炒人氣吧。至於為什麼那男人事隔幾年才公開,明顯就是為了錢:指原總選得到第四後,週刊肯為那些慾照出的價錢,比起她名不經傳的時代肯定高十信甚至百倍。
從來做明星都會比一般人接受更多人注視,做錯事也會被放大無限倍,所以只能做到永不犯錯,就算犯也不要被人發現,這是做明星的代價,必須要接受,因為無人可以改變整個社會和市民的八卦心態。
最後,在下想起去年J家亦有某人出現差不多的情況,那時的照片比指原這些更清晰,J家打壓旗下藝人戀愛的力度從來都不下於AKB,然而J家採取的是不理淡化的態度,和秋元康果敢公開懲罰很不同,到底哪一個方法比較好?歡迎你說出意見。
不過在下昨晚剛看完《新參者 麒麟之翼》,整部電影的中心思想是「人犯錯後有沒有面對過失的勇氣」,剛好出現指原這事件可以即學即用,實在是太巧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