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把整個事件由最初到現在的一切清楚寫出,發誓全部屬實及無刻意隱瞞,否則不得好死。
因為有機會去日本旅行,又從酒友口中得知有一間Sake Bar有很多我喜歡的「磯自慢」日本酒,因為該 Sake Bar 採用熟客介紹制度,所以我得到該位作為常客的酒友允許,以他介紹的名義去預約,也以他建議的 Facebook Message 方式進行,之後得到店主回應,確認預約。
我的預約是11月22日晚上9時30分兩位,為了避免遲到,我從六本木乘計程車到神樂坂,和在附近便利店等候的的朋友匯合,一起準時到達,關東煮是吃完才進店。
當晚現場並無其他客人,只有我們和店主三人,開始後我和店主聊天一會兒,之後我看到冷藏庫有很多罕見的熟成磯自慢,所以就問店主是否可以拍照,他爽快地答應,並從冷藏庫拿出一些珍藏出來給我拍,包括店主主動提及是3公升裝的「酒友」。
之後我們開始點菜,我點了「磯自慢 純米大吟釀中取35% 24BY」(每杯4,500円),為朋友點了「醴泉正宗 純米大吟釀 35% 27BY」(每杯 1,280円),此外點了漬物及味噌豆腐漬(各500円),連同不知價錢的前菜,結帳時總消費約為9,000円 (8,9XX),約HK$620 / NT$2,650。
上菜和上酒之時,我有拍照,店主把樽身留下讓我連樽一起拍,拍完才拿回冷藏庫。因為和朋友有好一陣子沒見,所以我們之間的話題非常多,全程都用廣東話交談無間斷,我留意到店主在吧台的末段站著,不時喝茶及留意我們。
聊天之中我們並沒有再拍照,同時也沒有額外點其他東西,到了11時前,店主溫馨提示快關店我們要結帳,於是我們就付錢,我拿出10,000円的紙幣,拿回一張1,000円的紙幣,和沒有細緻確認的數個硬幣。
離開前朋友上洗手間,我等待期間看到每年不同顏色的磯自慢酒盒,就拿起相機拍照,之後輪到我上洗手間,完事後就一起離開。由進門到11時關店,我們在店內的總逗留時間約為90分鐘。
11月25日下午5時左右,我剛遊覽完駒込的舊古河庭園,就開始不斷收到朋友的訊息和記者的電話,知道事件的嚴重性,也了解到店主指控當中的確有我們不對的地方,於是我就立即找一位在日本工作,擅長商用日語的朋友商量,等他下班7時許約在新宿見面。
首先我認為因為預約時使用 Facebook 短訊方式,所以決定先以相同的方式,送上撰寫好的謝罪文,但因為無法傳出,所以請最初介紹我去那一家 Sake Bar 的酒友代傳,他之後確認有傳到店主那邊。
接著以我理解的日本謝罪文化,決定以日本人的方式登門謝罪,事先打電話到該店,店主接聽,不久他就因為很忙要接待客人而掛線。接著我決定直接登門,先在新宿買了賠禮,然後乘車到神樂坂,到達時約10時。
當日和我一起前往該店的朋友已回香港,由在日本工作的朋友陪伴一起到該店,到達時發現有約10個客人,考慮到此時進店會影響在現場的客人,我們決定在店旁不會讓店主和客人看到的地方等待。
直到接近午夜12時,朋友去看情況時店主問他做什麼事,於是我就走出來直接謝罪,雖然店內還有一個客人,但店主主動邀請我們進店。再一次謝罪後,店主詢問他寫的是否事實,我完全承認,之後他主動說會在 Facebook 上寫這晚我們謝罪的事,我們多番婉拒,但他堅持要陳述事實,我送上賠禮時他一再推卻,但最終在三番請求下他收下了。
在再次謝罪後,在店主說可以了之下我們就離開,此時已過了終電時間,我們乘計程車回去。我於午夜1時左右開始用電腦撰寫本文,直到貼文的3時。
就店主的指控,我有以下的回應:
把關東煮的包裝留下是我們的不對,責無旁貸,非常抱歉。
拍照太多方面,雖然得到店主的准許,但臨走時再拍而沒有再問是疏忽,謹此致歉。
只喝一杯方面,是我們事前沒有認真了解該店的文化,專注於聊天而疏忽於感受店主的酒肴,十分抱歉。
因為專注於向店主謝罪一事,未能花時間撰寫公開回應,因此而延誤了向公眾交待,謹此致歉。
今次的事件,讓我深深感受到自己對各方面的認識不足,同時未有細心留意每一項細節引致疏忽,吸收如此深刻的教訓後,會認真地反省,盡力在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劍心
11/26 2:36
於東京涉谷
店主主動從冷藏庫拿出來的酒
店主主動從冷藏庫拿出來的酒
「磯自慢 純米大吟釀中取35% 24BY」(每杯4,500円)
「醴泉正宗 純米大吟釀 35% 27BY」(每杯1,280円)
味噌豆腐漬(500円)
漬物(500円)
前菜(?)
每年不同顏色的磯自慢酒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