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半島酒店好」「大鬧半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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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蘋果日報,讀到陶傑的專欄寫了「半島酒店好」一文。徹底反擊那些投訴高級西餐廳不准攜帶三歲以下幼童嬰兒進場的家長,暗諷當今濫用歧視無限上綱的問題,還有港孩與怪獸家長現象。

短短八百多字,卻一針見血非常啜核,在此和大家分享和討論,到底公平和歧視的底線在什麼地方。

01/20更新:陶傑推出了續篇「大鬧半島」繼續啜核發功,嬉笑怒罵如果半島屈服接受刁民投訴,除跌出全球十大酒店榜之外,更會引來「有錢就是一切」的暴發戶?!


原文連結在此


半島酒店好
2012年01月19日

半島酒店的餐廳繼禁食魚翅,還不准顧客攜帶三歲以下幼童嬰兒進場,好。

高尚餐廳,燭光、豎琴、美食,取價昂貴,至珍貴的價值,就是一份寧靜。

「西方先進國家」如巴黎歌劇院,進場看戲,男女賓客,衣着要端莊,法國人都不會帶三歲以下的嬰童進場,以免小童喧嘩啼哭,壞了一台戲的清興。法國人有這樣的自律。

不但生來不是喜歡三代同堂的農民,也不止是品味,只是一份公德。香港的中國八十後父母普遍缺乏家教,這才育出「港孩」一代,千呵護,百驕縱,承傳父母喧嘩喪玩的基因。

一家高尚的西餐廳,這一桌雙非嬰兒啼哭,那一枱的富家幼女到處亂跑,還扯着你這桌的閣下的衫尾,逗着玩,那時你放下刀叉,賞那個沒教養的小王八蛋一巴掌?哎唷,怎可以呢?太涼薄了,你該向她微笑的母親點頭致意,分享小孩的童真,即使心中在問候小孩的令壽堂,也要擠點笑臉,俯過身子,揑揑小寶寶的面珠,說:好可愛的小天使喲。

帶小孩,可以去環球片場、遊樂場和迪士尼樂園,但半島酒店餐廳,一定不准:怕你的小孩喧嘩之外,今日風氣所及,還怕父母在 Gaddi’s的餐廳地毯上,就地脫褲子抱起,拉 Poo Poo呢。

什麼平機會、人權組織,叫嚷說這歧視小孩?全世界十八歲以下的人,理所當然,都受歧視:小孩沒有求職打工權,沒有投票權,十六歲以下還沒有性交權。

「照顧孩子是父母責任」?屁話。對孩子最好的照顧,是不要從小就帶他享受半島六星級的帝皇美食,讓他適應清茶淡飯,吃點苦頭,才是正常的家教。父母能去半島消費,家中必有三數賓傭。自己燭光晚餐追溯戀愛時光好了,把子女留在家,跟賓傭學好英語,不要帶他去半島,相信我,對你的孩子更好。

除了半島,以下是全港禁止帶小孩的西方高尚品味餐廳名單:洲際酒店 Spoon by Alain Ducasse、文華東方的 Pierre、四季的 Caprice、港麗的 Nicholini’s,家家我都去過,味道珍美,服務超好,最難得是都禁止三歲以下小童進場,公然歧視,堂正剝奪他們的權利,所以,本人在此,全力推薦。


陶傑的專欄在下經常有看(他寫那麼多份報紙的專欄實在很難避),今次決定撰文討論,原因有兩個。

第一,是太啜核了。

陶傑的觀點未必個個同意,但單論他的文筆水平,以當今香港的專欄作家來說,相信沒有幾多個比他優勝。

例如這一篇,他並沒有正面向那些對餐廳規定 3歲以下幼童恕不招待感到不滿,認為餐廳涉嫌歧視而投訴的人作出正面直接的責罵,反而用一些風趣幽默但句句有骨的文字暗諷,看得在下大呼過癮。

文筆辛辣,一針見血,這就是良好的示範。

而他的另一強處是知識廣博,不只是這一篇講法國人,之前很多專欄文章他都會在字裡行間展現出他的墨水,而且是剛剛好不賣弄的程度。每次看其文字都像是在看維基或者百科全書一樣,十分受用。

在下的文筆雖然差九十幾班,但作為一個每天寫作的博客,能擁有他的文字功力絕對是一個夢想。而這個沒有速成,只有不斷學習鍛鍊,希望在下到了他的年紀(陶傑現年53歲),能有他的十分之一功力就好。


講完文筆,第二點就是講內容。

兩大必看重點,第一是:

「全世界十八歲以下的人,理所當然,都受歧視:小孩沒有求職打工權,沒有投票權,十六歲以下還沒有性交權。」

餐廳是私人地方,不同餐廳有不同的定位,高級餐廳,如陶傑文中所說,「燭光、豎琴、美食,取價昂貴,至珍貴的價值,就是一份寧靜。」

餐廳為了守護「寧靜」這一個核心價值而不招待3歲以下幼童,十分合理,誰都知道小孩子不易受管束,三歲以下的孩子就算不會四圍走,都會放聲大哭或不斷說話。

的確騷擾他人的不一定是小孩,成年人也會,但兩者的分別是,正常成年人,你可以和他講道理談規距,是可以控制的,但小孩子不可以,你和他說規則,他以為你在罵他而放聲大哭,怎搞?

有些人認為餐廳不夠寬容,應該給小孩子光顧的權利,但請大家換個角度看,希望在這餐廳用餐能享受寧靜不被打擾的人,他們的權利,誰來關心?

有人說等到小孩子嘈吵才趕他們走,但請留意,他們嘈吵那一刻,已經是對想寧靜用餐的人權益的破壞,更是餐廳核心價值以至商譽的損失,這些誰來負責?

以上帶出的是,現時香港有些人濫用歧視到一個不可收拾的地步。

任何事情,都應該以雙方滿意及得到合理利益為目標,歧視的指控或法例,本來就是讓「不合理地受損害」的一方得到合理的利益,最終應該以「雙贏」為目標,絕非犧牲任何一方。

但現在的濫用情況,是到達「投訴者要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無視對方合理權益」這地步。

以寧靜為賣點的餐廳根本是極少數,半島有其他餐廳招待小朋友,甚至可以去其他酒店及食肆。因為一句歧視,而要把這些地方的核心價值破壞,實在是匪夷所思。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就去到第二個必看重點:

「照顧孩子是父母責任」?屁話。對孩子最好的照顧,是不要從小就帶他享受半島六星級的帝皇美食,讓他適應清茶淡飯,吃點苦頭,才是正常的家教。

香港就是有太多怪獸家長/直升機家長,以為給孩子最好的物質就是最好,而不知道這只是妨害他的性格成長。

教導孩子尊重別人,遵守規則,才是應該,而這家長「以身作則」,在孩子面前示範如何「不理其他人想法,只為自己的絕對權益而投訴」,可以想像其孩子成長後,很大機會是同樣自私,薪火相傳之下,香港將變成國際投訴之都。


不過,這事件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報紙。

近日D&G一役,最大的得益者肯定是蘋果。報紙好賣,網上新聞及影片瀏覽量高,社交網站圖文瘋狂傳閱,對蘋果來說都是真金白銀的收益。

也許他們發現挑動社會情緒這一招見效,於是繼續發掘類似「小市民挑戰高檔品牌」的故事去做新聞。

報紙希望得到/製造勁爆新聞這一點非常理解,但是否應該有個底線呢?

而最有趣的是,陶傑反擊的地盤,也是蘋果,明明他有那麼多個專欄,就挑蘋果去寫,真巧合。

無論如何,爆LIKE他寫出如此短小精桿,又啜核見血的文章。



大鬧半島
2012年01月20日

原文連結

半島酒店餐廳拒絕賓客帶同小兒進場,女家長投訴,說是歧視她的小孩。

半島酒店做得甚好。刁民投訴,一概不理,這是一家六星級酒店的原則,輕易向沒有水準的「投訴」屈服,守不住這條底線,半島就不會在全球酒店榜名列十大。

但什麼樣的投訴才是合理?

如果半島酒店餐廳准許這個女人攜同小兒入座,真的聽了什麼平機會或人權組織的訓示,以為名貴餐廳,不該「歧視」兒童,父母在餐廳照顧小孩是他們的「人權」,那麼下次半島的米芝蓮星級餐廳,就會出現大量模範母親和親子媽咪,在進食過頭盤之後,解開衣衫給嬰兒餵奶,或者拉過一把天鵝絨墊的路易十四椅子,替小孩換尿片。

如果不幸你在鄰座,叫來經理,低聲投訴這個母親的行為不符合六星酒店的高尚氣氛,那麼你的投訴,就是合理了。

但若經理趨前勸阻,豈知卻遭那位來自山西煤礦地區的自由行大款闊太高聲喧罵:「什麼叫與你們餐廳氣氛不符?我沒錢付帳?你這頓爛飯多少?我照單多給三倍,行不行?哪個香港王八蛋亂投訴?」經理一張撲克臉沉吟不語。

闊女人怒氣沖沖跑過來:「我露個奶子,餵自家小孩,你媽個 B看不順眼?你沒有娘?你媽沒有給你餵過奶?你小時候沒換過尿片?你有沒有讀過冰心的母愛散文?我看你沒這份教養!你們香港人不看書,都只看肥佬黎的爽報,對吧?哦,我認得你了,你不就是常在電視上說西方怎樣好的那個、那個什麼屁名嘴,叫什麼名?我忘了。你們香港人沒我們的奶水,還不餓死?呸─」

說罷,這位大媽發揮創意,把經理叫過來,命他在面前站定,掏出一叠千元金鈔:「現在,我要你來喝你老娘的奶,一千元吸一口,你喝,多喝多賞,我要你那個王八蛋看─」

以上情節,純屬合理虛構。你也投訴,我也投訴,香港是個投訴港,如果你是那位六星餐廳的經理,夾在兩大投訴案當中,該怎樣判斷呢?

這就是人家半島、洲際、港麗,六星級的大酒店經理,必聘用白種洋人,或者瑞士蘇黎世大學酒店管理系畢業的高等華人的理由。


和很多網友討論過,結論是整件事重點,是在於人的水平是否適合餐廳的服務水準。

水平不是指有沒有錢,也不是做什麼工作,更不是來自什麼地方,而是指一個人有沒有教養,是否懂得互相尊重。

無論是前篇提及的投訴家長,又或者是後篇原創的闊太,水平有多高,大家自己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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