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便利店的炸雞比香港台灣餐廳更美味很多人都知,但哪一家的出品最美味?CK從三大便利店購入原味和辣味炸雞試食,以包裝炸粉肉質調味肉汁進行多方面品評,選出美味炸雞No.1!7-11、Family Mart、LAWSON 誰是王者?
作者:CK
筆者上次所寫「日本便利店卷蛋詳盡試食比較 7-11 VS FamilyMart VS LAWSON」反應不俗,相信讀者們在日本旅行時,對既方便又有質量保證的便利店食品有相當需求,於是第二擊轉攻熱食。
日本不像香港街頭那麼多選擇,而且賣小食的店舖晚上多數不會營業,所以總有一間在附近的便利店是最好不過的選擇。與其到便利店買杯麵回酒店,還要燒開水等三分鐘才可以吃,不如直接買熱辣辣的熟食。
於是第二擊主題是「無骨炸雞排」,CK貪其無骨「啖啖肉」,沒有骨頭垃圾量少在日本容易處理,而且買一塊咬著吃感覺超滿足,還未計這是過去30年日本便利店銷量最高的食品之一。
7-11
今次挑戰的繼續是日本三大便利店的出品。首先有7-11的兩款炸雞排。三大便利店在包裝上各有特色,7-11的包裝在三大之中最不貼心,雖然個別便利店做法可能有異,但只有7-11完全沒有方法從包裝分辨所買的食品。
而且挑剔一點的話,7-11的包裝袋雖有方便打開的虛線切口,打開時手感卻不太好,打開用貼紙封著的另一邊開口會更方便。
先試原味的「炸雞」(揚げ鳥),三家便利店的炸雞排因為大小接近,筆者也不打算特別去量大小重量,反正味道口感才是關鍵。從上圖所見,7-11炸雞排選用類似KFC炸雞般的脆身炸粉,也就是那種一不小心就會刮到口腔流血的硬質外層,不過炸粉量不算太多,不會像KFC那樣可以直接剝除一大塊連皮炸粉。
因為從便利店買回家拍照的時間不長,炸雞排的脆皮還是保持著酥脆口感,是否喜歡就見仁見智。調味並不重手,可以嘗到不錯的雞肉原味,而且有肉汁不會乾身,肉質也相當不錯。
7-11的另一款是辣版的「美味辣雞」(うま辛チキン)。
外層同樣走香脆風味,調味亦跟原味一樣較為清淡,但辣味食品主打應該是具衝擊力的辣度,所以7-11的辣味炸雞只屬一般沒有亮點。
LAWSON
LAWSON的包裝跟7-11的最大分別,是會用不同貼紙來為同一款紙袋封口,店員會解釋不同貼紙代表什麼品種的炸雞排,如果你懂日文的話就可以認得出,比7-11貼心得多。
切口的手感也比7-11稍好,雖然要較用力,但可以明確地撕開。
原味的「L雞Regular」(Lチキ レギュラー),名字最為繞口不特止,雞排更是三家之中最薄,雖然大小差不多,但LAWSON的會細小一點。
味道方面外皮用上略為脆口的炸粉,但不像7-11的會刮口,咬開時感受到鬆脆質感。調味比7-11要濃,可惜幾乎沒有肉汁,只看相片已經可以看到LAWSON雞排的肉質比較粗糙遜於7-11。
辣味雞排名為「L雞Red」(Lチキ レッド),比原味厚一點,炸粉種類一樣。
調味是像日本牛丼店常吃到的唐辛子辣味,雖然比7-11的較有衝擊性,但不算特別美味,反而Regular的味道比較好,肉質則沒有分別。
Family Mart
Family Mart的包裝跟LAWSON接近,同樣小勝7-11。
不過打開包裝方便度就是Family Mart小勝一籌,因為虛線切口設計得好,輕輕一扯就可以撕得完整又美觀。
原味的「Fami Chicken」(ファミチキ),從中發現 Family Mart 炸雞用的是不刮口的炸粉,以KFC做例子的話,跟早餐那一塊雞排質感很像,炸粉完全不脆口,但為雞排增添一層鬆化的口感。
筆者待在日本已有一段日子,雖然為了撰寫此文而將這些炸雞排全部買回來試吃和拍照,但其實筆者早就有心頭好。Family Mart的「Fami Chicken」是三家之中肉汁最豐富的,調味亦是比較濃的鹹香,個人不喜歡脆皮,所以Family Mart類似酥皮的口感更對味。
辣味是「Spicy Chicken」(スパイシーキチン),大小厚度跟原味差不多。
辣味竟然和LAWSON一樣又是像唐辛子,而且強度也差不多,肉汁雖比原版遜色,卻已經三家辣雞之中最好。
今次試食的三大便利店六款炸雞排為:
7-11:炸雞(揚げ鳥) – 188日圓
美味辣雞(うま辛チキン) – 198日圓
LAWSON:L雞Regular(Lチキ レギュラー) – 148日圓
L雞Red(Lチキ レッド) – 148日圓
Family Mart:Fami Chicken(ファミチキ) – 170日圓
Spicy Chicken(スパイシーキチン) – 134日圓
(價錢全部含稅,為2016年4-5月份價格,往後或有調整)
各大獎項如下:
最佳原味炸雞排部門:Family Mart「Fami Chicken」
最佳辣味炸雞排部門:從缺
最佳炸雞便利店:Family Mart
細項評分:
炸粉強度:7-11 > LAWSON > Family Mart
調味質素:Family Mart > LAWSON > 7-11
肉質肉汁:Family Mart > 7-11> LAWSON
特別獎:最差包裝 7-11
另外可以想像得到,日本便利店有如此出色的炸雞,日本KFC的生意應該不會太好,所以要找綾瀨遙及玉山鐵二代言…..
劍心補充
話說上次卷蛋和今次炸雞的比試都是在下向CK提出要做的,首先當然是因為在下本身都愛吃,二來漸漸明白能幫助最多讀者的內容,是無論富貴還是窮遊都會去吃去試的東西,在日本這方面的首選一定是便利店的產品,總不會是米芝蓮三星的餐廳吧。
CK在日本生活,他吃便利店炸雞的次數多於絕大部分讀者,所以大家包括在下都會相信他的評分(當然愛脆雞的可能另有看法)。如果大家想CK代為進行某些美食的比較測試,歡迎留言,我們會好好考慮的。